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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的过户问题咨询

    在房屋产权证下来满5年后,可否将经济适用房赠与?1、能提供具体的赠与规定么?2、如可以赠与,可以赠与给亲兄弟姐妹么?赠与后房屋是什么性质?3、如不可以赠与,则我想按你委《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办理交易过户,补缴70%的土地出让金后,转商品房屋。可该文中,“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价格),这个有关部门具体指哪个部门?又从哪查看到指导价格?以上3点,请依次答复,谢谢,祝好。 北京市

    过户 房屋产权 赠与 房屋产权证 举报

    提问者:ask5345027146

    发布于2019-04-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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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956402812 丨Lv 1
    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未转为商品房前不得赠与。京建法【2013】10号文第六条转商需上市交易,具体问题请咨询房屋所在区规自委不动产交易部门。
    +1 2019-04-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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