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共有产权房出售后收益分配问题

    请教共有产权房的收益分配问题,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所谓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怎么解释?以正商明苑为例,房屋80平米,购买时3.5万元/平米,支付280万,个人份额60%,若5年后个人持有份额的市场价达到5万元/平米,那么是不是可按照5万元/平米出售个人所持有份额,1.5万(5万-3.5万)*80平米的增值收益是否全归个人所有? 北京市

    产权房 购房 产权证 房屋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4037935598

    发布于2019-01-2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6717120616 丨Lv 1
    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代持机构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价格,应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购房人转让价格明显低于评估价格的,代持机构应当按购房人提出的转让价格予以回购。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1 2019-01-28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