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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适家庭居住的共有产权房究竟有何用途?

    日前申请顺义区金隅大成共产房,已经签约合同正在递交顺义住建委网签中,购房合同已经下发。但发现前期改项目的配售存在诸多弊端,首先该项目单独提出未婚购房者只能购买独立开间,但作为30岁以上的大龄单身青年马上就要组建家庭,作为解决老百姓基本住房需求的政府民生工程为何会只有该项目开发如此小的不适宜家庭为单位居住的项目?并且还存在明显配售不合理的规则(单身只能购买48平米开间)。未避免丧失政府给与的购房机会迫不得已认购,但确认有违政府惠民初衷,并且当时第一轮认购过程中剩余大量可以正常以家庭为单位居住的两居室房源被弃购,回想起来本次购房过程存在太多不公平政策问题,目前顺义区又出了新的两处共有产权住房,房屋面积户型均为正常户型,鉴于以上情况,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应当允许金隅大成项目开间认购人选择是否可以放弃该项目认购的不适家庭为单位居住的房屋,并不影响其它项目认购。作为贯彻习近平主席强调的房子居住属性原则而非交易获利属性,首先开间户型就属于非合理正常家庭居住户型,其次只有该项目规定未婚30岁迫婚人群只能认购该户型房屋,实在是有违中央对于北京市惠民工程的初衷,加剧该部分购房者的住房矛盾,今后既无法申请可以结婚居住的共有产权房,又购买不起可以用于家庭居住的至少一室一厅的普通商产权住房,实则扰乱了政府对于惠民政策性住房的基本政策! 北京市

    产权房 购房 房屋面积 一室一厅 举报

    提问者:_宁菲儿

    发布于2018-06-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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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395559569 丨Lv 2
    这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您好,根据我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1 2018-07-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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