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看房选房
  • 单位分配的合住公房,已经没有了产权单位,承租权等相关事情怎么办?

    我是小关北里45号院5号楼3单元的住户,此房是单位分配的不成套合住公房,两家合住,出现很多问题,我们是其中一户,现在只有承租权,此房最早是计量仪器二厂的房子,后改为奥达仪器公司,后来又卖给中润房产公司,现在此房地产公司已经撤销,我们想变更承租权以及想把我们承租的房子退回去都没有办法,现在房子一直空置,不知怎么处理。对方一户也强行不让我们出租,不知怎么办。 北京市

    房地产公司 地产 房产公司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6916251134

    发布于2018-05-2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6241243876 丨Lv 1
    可以参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关于解决合租公有住房问题,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4月出台了《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合租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改[2013]114号),文中第一条规定:“两户或两户以上合租属于可上市交易的公有住房,经产权单位同意,合租户之间可以进行使用权转让。出售使用权一方住房核定面积已超标的,须先进行超标处理。合租户之间进行使用权转让后,产权单位须按出售公有住房的相关政策向最终承租人出售该住房。转让后的最终承租人应当为合租户的其中一户。”第二条规定:“合租公有住房的转让价格由各承租人协商确定,或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北京市处理同类问题参照此文,没有出台相应政策。
    +1 2018-05-23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