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二手房
  • 二手房交易中约定先交2万订金,签订四个月后办理按歇,按歇下来先算租金给房东这样合理吗?

    二手房交易中约定先交2万订金,签订四个月后办理按歇,按歇下来先算租金给房东这样合理吗? 北京市

    二手房 交易 订金 房租 举报

    提问者:经典情人♂

    发布于2023-03-1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7个回答
  • ask295276543 丨Lv 1
    这样是合理的,这个要在合同备注上注明的
    +1 2023-03-23 举报
  • ask6203105126 丨Lv 2
    你应该是房东的租客吧!想买房东的房子是吧!你交的2万定金是你买这房的定金,不是租金,这些钱是业主要收走的,如果你觉得定金可以当租金交就不是定金了,也不规范!双方都可以协商注明到合同了,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1 2023-03-22 举报
  • ask8259744502 丨Lv 1
    这个问题只有你和业主当时商量是怎样就怎样,按理来说是不用给租金的?
    +1 2023-03-21 举报
  • ask9780769690 丨Lv 0
    你这话说得不太清楚呀,这里的房东是指新买家么?如果这样是不太合理的,因为在没过户前,银行借款还是老业主还款,所以正常来说,是不应该房租交给新买家的。
    +1 2023-03-20 举报
  • 千影月 丨Lv 0
    如果是签定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具体的要看你怎么给业主协商。
    +1 2023-03-19 举报
  • ask8106459535 丨Lv 2
    只要是签定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具体的约定要买卖双方自行协商。
    +1 2023-03-18 举报
  • ask8331026015 丨Lv 2
    不合理,因为订金一般用于购买房屋,而不是支付房租。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房屋的买卖价格,以及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按揭支付的期限等细节。
    +1 2023-03-18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