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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签定合同,多没有履行合同有效吗,再有一个问,房屋产权人,在房房产证没有过户的情况,口头说这房子已经抵押给他人还债了,另一个债权人,以法院诉讼的形式,判决下来,法院执行查封这房子,前者口头抵债的债权说房子已经属于他了,后者起诉讼说,因房子产权没有过户,产权归拥有房产证的,法院现在支持前者,口头抵债有效,请问这房产证派什么用,它说明什么问题、我认为,房产证没有过户,产权还是持房产证本人的 北京市

    抵押贷款 房屋 房产 债权 举报

    提问者:伊乡热线

    发布于2012-06-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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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吴洁 置业顾问
    问问律师比较好
    +10 2014-07-05 举报
  • zwwjaps 丨Lv 3
    朋友,你搞清楚哈,你如果是抵押,那说明这房子已经不再是你的私有财产,而摇身一变成为一种具有市场价值的抵押物,那么一旦你违约,出资方是保留对房屋的处置权的。
    +10 2012-06-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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