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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810890458
丨Lv 0
房子居住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从字面意义上去理解就是拥有对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获得此项权利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而且就现在我国对于居住权的定义,如果对房屋拥有居住权,即便是房屋在出售之后,也并不失去对房屋居住的权利,设立居住权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就目前而言,我们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最好还是要先对房屋的所有产权调查清楚,如果房子已经设立过居住权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容易造成一些经济纠纷,特别是像这些产权不够清晰的房子,即便是产权过户之后,如果持有居住权的人不能够立刻腾出房屋,会给后续房屋的交接造成一定的困扰,甚至还会因为居住权而打官司,在交易之前到当地的房屋交易中心进行查询。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