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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购买一住房,但房主只有产权证,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石油单位)。请问这类住房可以购买么?

    1.请问土地使用权可以过户么?2.单位是否可以永久性不将土地使用权分发至个人?3.我购买这类住房有无法律保障?4.我购买这类住房,拥有房产证后土地使用权是否自然属于我? 北京市

    土地使用权 产权证 房产 土地 举报

    提问者:捕鱼达人

    发布于2013-08-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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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CWMZHC 丨Lv 2
    第一,土地既然是集体土地,那就说明当初是单位利用自己的地修建的,此土地属于国家划拨性质,不存在有土地过户一说。除非业主集体,或者单位,给国土部门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过后,才能把土地性质改为出让。这样才能拿到土地证。第二,单位的房子,属于集体所有,当初卖给职工,属于单位福利。那买到的也只是房屋产权,与土地无关。房屋是建在土地上的,这样似乎很尴尬,但是并不是说就可以随便把房子给你们推了或者赶你们出去。如果愿意,业主可以找单位协商,去把土地证办了。第三,法律保障是肯定有的,只要你们通过房屋管理部门把名字变更了,那你就是房子的所有人。这个没有异议。第四,上面我说的很清楚了。已经解答了你最后的这个问题。土地使用权你没有,除非把划拨变为出让。把地租了,你才有使用权。不过其实无所谓的,那么多划拨土地修建的房子,至少我没见过被强拆了的。即便要拆,也和普通的商品房一样,同样要赔偿的。只要房子是你的。我家有个单位的房子,还没买,一直租的,结果拆迁,还不是赔了20多万,30多平米一个小房子。何况那些有产权的呢。
    +1 2013-08-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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