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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的期房合同上注明了不利因素,主要是四周的规划道路,只标注了南边一条次干路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对4月底后的违约要求赔偿?

    购买的期房合同上注明了不利因素,主要是四周的规划道路,只标注了南边一条次干路,未标明东边的道路是主干路,主干路与小区仅仅隔着一条绿化带,该地区处于建设初期,后期主干路的交通噪音问题难以想象,靠东边的住宅也无价格优惠,门窗也无隔音措施。主干路在在楼盘开工一年后开始建设,接近完工,请问这个情况可以起诉开发商吗?此外该楼盘应在今年4月底交付,已开工建设两年多,近期通知业主因疫情延误,但业主已从开发商那里了解到根源是该楼盘的监管资金被银行划走,目前仍然存在两千多万元资金缺口,购房合同上约定了两个月的展期,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对4月底后的违约要求赔偿? 北京市

    噪声 开发商 购房 期房 举报

    提问者:ask6560998515

    发布于2022-04-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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