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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994566180 丨Lv 0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1、若您在买卖合同中与对方约定了若对方没有依照约定给付首付款可以解除合同,则条件成就时,您就可以通知对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2、若您在买卖合同中未与对方约定了若对方没有依照约定给付首付款可以解除合同,现对方迟延履行给付首付款的义务,建议您用挂号信的方式催告对方履行合同,并给予对方一个合理的期限,若到期对方还是不能履行义务,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1 2021-10-01 举报
  • ask4821523583 丨Lv 2
    您好,一、哪些情形可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议解除;2、根本违约;3、迟延履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怎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主要从实体上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该项紧接着规定,“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可见,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没有通知的,法院应该行使释明权,要求主张解除的一方及时向对方通知解除。问题是,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院裁判。
    +1 2021-09-30 举报
  • ask6877085252 丨Lv 1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达成就可解除;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 2021-09-29 举报
  • ask6647404782 丨Lv 2
    只要南京房价上涨,周边这些区域一定被带动上涨,首先这些区域属于南京房价的低洼,其次,这些区域不在限购范围之内,购房更加容易。第三,这些区域不像城区有些地方已经过度开发,没有足够的空间,相比之下这些区域可以规划的空间还是很大的。
    +1 2021-09-28 举报
  • ask6894171096 丨Lv 2
    南京周边的滁州、句容的房价2018年到2019年都是再涨的,南京的涨势也比较猛。其实这几年,除了南京和南京周边房价再涨,全国其他城市的房价也在涨。
    +1 2021-09-27 举报
  • ask9253813686 丨Lv 1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1 2021-09-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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