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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ask4458770543 丨Lv 2
    母亲的遗产继承人都有权继承
    +1 2021-10-02 举报
  • ask9433089538 丨Lv 2
    共同财产的话,子女都有权继承的
    +1 2021-10-01 举报
  • ask1038509645 丨Lv 1
    不合理,首先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母亲的一半产权,子女和配偶都有权继承,如果房子是母亲个人财产,那全部产权3人要均分,除非母亲留有遗嘱,父亲不能单独处置
    +1 2021-09-30 举报
  • ask4527839649 丨Lv 2
    您好,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如下: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希望对你有用!
    +1 2021-09-29 举报
  • ask4351467679 丨Lv 2
    您好,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根据小产权房近日政策,小产权房不得发证.《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希望对你有用!
    +1 2021-09-28 举报
  • ask1166417058 丨Lv 1
    如果当初你交付房屋定金的时候,没有取得任何书面凭证,那你除了违约一途,别无他法!就算是打官司真正能够获得赔偿的几率也不大,最好的办法就是请求中介帮助你跟业主去协商房价,能够在房价上面得到一些补偿不失为一个好的结果,记住一点,态度一定要诚恳一些哦
    +1 2021-09-27 举报
  • ask2352799689 丨Lv 2
    按照合同上的条文进行处理《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该条规定对合同依法成立后的法律效果——当对事人的法律约束力作出了规定。《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该条规定,对合同的生效要作了规定。上述两条规定,对合同的约束力与合同的效力(生效)进行了区分。1、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符合一般合同生效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的内容合法。另外,不得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2、房屋买卖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效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为要式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不能有效成立。另外,当事人申请房屋权属移转登记时,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否则无法办理产权移转登记。3、没有进行地过户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作为房屋所有权变动要件的登记行为并非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欠缺这一要件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1 2021-09-26 举报
  • ask9681831444 丨Lv 2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该两类行为均属于违反情报提供义务的行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在进行房屋预售时负有将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告知买受人的义务。
    +1 2021-09-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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