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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应该过户

    我家住的是公房(与房产公司有租约),房主是我母亲,现在我母亲过逝了,我就想问一下,象我家这种情况,是否要办理租约的过户手续呢?

    开发商 房产 公房 过户 举报

    提问者:云淡风轻ed

    发布于20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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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下一站维多利亚 丨Lv 3
    没必要,不过你认为做事要滴水不漏的话办理也无妨
    +1 2007-06-14 举报
  • 长春国贸 丨Lv 3
    从法律上来说原租约仍然有效,如没特别需要可以不用办理。
    +1 2007-06-14 举报
  • daitu 丨Lv 3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你有权继续租用,但应当向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只要自己手里有法律依据就行了。
    +1 2007-06-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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