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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有购房资格没

    12年两人名字购房已还完贷款,17年7月一个人名字购新房,另一人签署放弃产权公证书,如果卖了第一套还能以另一人名义买房不? 北京市

    购房 新房 首套房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5487635770

    发布于2021-03-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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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166948573 丨Lv 1
    您好,链家李康很高兴为您解答!另一个人只要有购房资格,即满足限购条件,是可以买的(不管卖不卖第一套房子),因为限购政策是以自然人为单位,且具有购房资格的人没有在2016年10月1日之后购买过新建商品房,没有在2017年3月23日之后购买过二手房(放弃产权了的不算),是可以买房子的。但是若您的房子都在限购区域内,您是不能够再贷款,因为您以家庭为单位在限购区域内有两套房子,目前的贷款政策是拒贷的,可以全款购买。如果卖了第一套,第二套全款买的,再买,贷款就算首套,可贷房屋评估价的七成;如果第二套贷款买的,再买,贷款就算二套,可贷房屋评估价的四成(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可贷评估价三成)。注:限购区域:高新区南部园区、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金牛区、龙泉驿区、温江区、双流区、新都区、郫都区。其中,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资格的,可以购买本区域和其他11区的房子,购买本区域的话,需要本区域无房,但不能交叉购买。具有其他11区购房资格的,可以相互交叉购买,但不能购买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的房子,且还要满足上诉的条件。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提问或致电400咨询,满意可以点赞或点击采纳,谢谢
    +1 2021-03-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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