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于今年4月份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该房产是由我和两个未成年孩子共同继承的请问这份告知函具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于今年4月份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该房产是由我和两个未成年孩子共同继承的,我和两个孩子是卖方,因考虑房产证过两年只交2%的个税,所以买卖合同没有标明哪天过户,我认为是中介故意的!10月17日房产证到两年,10月26日中介才告诉我因两个孩子未成年银行贷不了款,过后就没有任何消息给到我,我于10月31日发了一份告知函给到买方和中介方,要求15天内必须办好贷款!请问这份告知函具有法律效力吗? 北京市

    购房 房产 过户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ask2235706058

    发布于2020-11-0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506716753 丨Lv 1
    具体要看告知函里面写的什么内容
    +1 2020-11-05 举报
  • lightment 丨Lv 2
    具体是什谁写的告知函?
    +1 2020-11-0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