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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没有收据放心吗

    开发商以远低于开盘价私下将房屋卖给关系户甲(总价130万),甲按市场价将房屋卖给乙(总价180万),现在甲可以帮助乙更名,按新房和售楼处签订购房合同,按总价130万缴纳契税等费用,但180万与130万之间的差价直接进入甲的口袋,甲拒绝给乙收据,这样做合法合理吗?乙有没有风险存在 北京市

    开发商 购房 新房 房屋更名 举报

    提问者:ask862934949

    发布于2020-06-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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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5938665587 丨Lv 1
    这不合法不合理的,甲的这种行为属于逃税(增值税、个税)。
    +1 2020-06-29 举报
  • ask7803067787 丨Lv 1
    有一定的风险,建议谨慎处理。
    +1 2020-06-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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