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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可以变向的向客户收取现金吗?

    开发商开始以交“诚意金”为由,收取现金5万元,当时称不买可随时拿走,开盘当天有8000元优惠,没有合适房子可以退回。现在有别的情况,不买,开发商不肯退,必须到开盘以后才能退。在交5万元时,开发商开了一个收据是8月20日的,还有一个类似明示条款8月21日开的(其中主要讲的是关于退款要在开盘以后才能拿到钱,也明示了没有预售许可证)。我认为开发商本身是违规的,有欺诈行为,应该立即退钱。你们认为有哪种好的办法把钱要回?开发商的类似明示条款一张纸,全是霸王条款在法律上生效吗?到相关部门举报有多大胜算。 北京市

    开发商 房子 开盘

    提问者:彭就

    发布于2009-10-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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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学以用 丨Lv 4
    当然不可以,在没有5证齐全时开发商不能够收取客户任何名义上的费用。但如果你自己确实喜欢那套住宅,却又害怕开盘时无法买到,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也可以交一部份所谓的诚意金。很多东西不能只看法律规章,还有就是双方的诚信!
    +10 2009-10-22
  • ToStar影院 丨Lv 2
    开发商的明示只是在与国家法律不相违背的情况下才有效,才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允许出售的。
    +10 2009-10-22
  • chehaifeng 丨Lv 4
    不可以,可以向执法部门告他
    +10 2009-10-22
  • 长空放飞 丨Lv 0
    如果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的话 销售房屋是违法的 钱你应该是可以随时要回了 要不可以告他
    +10 200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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