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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土地问题

    我在老家买了一处房子,开发商说是帮政府的代建商,建房的那块地说是被政府租用30年,我想问下那30年以后我买的房子怎么办啊?就这样被白白收回吗?还有我是隔县买房的,他们说房子盖完以后政府还统一给我们办理宅基证,请问隔县好不好办理啊?我们乡下人也不懂什么法律,所以上网上找大家帮帮忙。 北京市

    购房 宅基地 开发商 房子 举报

    提问者:ruyan329

    发布于2011-01-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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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alz 丨Lv 4
    所谓租用的土地,其实指的是土地性质,一般国有土地有租赁、出让、划拨等三种性质。租赁徒弟一般租赁期限为30年,出让土地一般出让年限为40年,划拨未定年限,不许缴纳费用。拿租赁土地来说,每年其实是需要缴纳土地租赁费得,一百到几百不等,其实全中国购买商品房的人都在面临这个问题,你大可不必担心。30年后,你可以续租的。但如果现在你每年没有缴纳租赁费的话,徒弟期限满了之后肯定要一并缴纳的。至于你提到的宅基证,我确实没听说过,应该是产权证吧。
    +1 2011-01-12 举报
  • 爱吃狗不理 丨Lv 4
    你买房子有产权证吗? 和土地证 如果有这2个证 她们如果要征用 你就可以让她们给你拆迁后或者征用的时候的住房问题.. 不是白白回收 她们也没权利
    +1 2011-01-12 举报
  • 全都要 丨Lv 4
    租赁土地,按照规定是不允许建商品房,如果给你办理宅基地的话,那这估计是新农村改造,按照规定,这只能本村村民购买,其他人是无权购买的,而且买卖也只能在本村之间。建议你还是不要买的好,这种“小产权房”是没有保障的,也不能抵押贷款,还是不要买的好。
    +1 2011-01-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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