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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九条第一款中故意隐瞒如何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同标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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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黑客梦工场

    发布于2010-09-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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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52Sky 丨Lv 1
    故意,就是指明知这种事实的存在而希望某种结果的发生。故意隐瞒就是说,在明知该房存在该条所说情况下,不予告知买受人,最后使买使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意思表示。
    +12 2010-09-12 举报
  • centerprest 丨Lv 0
    1、如何认定:开发商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将房屋预售给购房人。后购房人主张开发商未告知其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即认为开发商隐瞒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2、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2条第2项规定,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该两类行为均属于违反情报提供义务的行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在进行房屋预售时负有将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告知买受人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情形。故意隐瞒系欺诈行为一种的形态。
    +10 2010-09-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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