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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局以下做法是不是合法?

    05年建的私房在交房款的时候未索要购房合同现房产局要求缴纳6500元的房产证办理费用(房产局的人说土地证已经办理),房产局拒绝出示此笔费用的明细也拒绝出具费用收据,房产局的理由是如果按照正规手续办理费用会更高。现请教各位懂法的人士房产局的做法是否合法?此笔房产费用是否是合理的?真诚的请教各位。谢谢!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土地证 购房 私房 举报

    提问者:曹燕生了

    发布于2012-02-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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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yjjoy 丨Lv 4
    不出示**及费用收据,这就是贪污,贪污国家财产,如果是私房的话用不到6500元办理房产证、
    +1 2012-02-12 举报
  • shou21 丨Lv 0
    肯定是不合法的
    +1 2012-02-12 举报
  • luanchang 丨Lv 3
    无论如何,房产局拒绝出示费用明细和费用收据都是不正确的。应该属于不合理的收费!
    +1 2012-02-12 举报
  • 传奇杀手 丨Lv 0
    黑呀,不合理也得交啊
    +1 2012-02-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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