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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想收回在子女婚后为子女所购房产,应怎么处理能使父母损失最小化

    结婚后第二年,父母出资首付,以子女名义贷款买房,贷款全部由父母还清,房产证办在子女名下,现夫妻感情破裂,要办理离婚,父母想收回为子女出资所购房产,理应怎么处理能使父母损失最小化?采用子女赠与父母形式?或还有其他更好办法?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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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jimeking

    发布于2012-03-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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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stockhunter 丨Lv 3
    父母买房时以子女名义买房,也就是说在子女结婚后买在子女名字下,现在子女离婚,父母应该拿出当时买房的一切手续来证明是父母出的一切费用:付首付收据,还月供等等有力证据证明,在通过法律程序
    +1 2012-03-11 举报
  • 游走在岁月的声音 丨Lv 3
    可以过户,不过因为房龄问题可能会有税费问题;用公证也行;不论上述两种哪一个,都得征求配偶的同意,因为现行合法的证明文件及相关证件都是以夫妻双方名义办理的,配偶会认为这是财产转移的
    +1 2012-03-11 举报
  • 路程员 丨Lv 1
    可直接过户、
    +1 2012-03-11 举报
  • shi0072459 丨Lv 0
    直接过户
    +1 2012-03-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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