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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子、儿媳原产权房拆迁,替他们付款后产权允许归吗?

    儿子、儿媳第一次拆迁时,拆迁前为公房,拆迁后产权人名字为儿子,至今未支付第一次拆迁时拆迁协议所规定的一切费用,现又面临地二次拆迁,但必须首先了结第一次拆迁协议所规定的款项方有资格进行第二次拆迁,儿子、儿媳又无力承担该协议的相关款项,而且儿子、儿媳有离婚倾向,请问:作为他们的父亲,为他们了结各项款项(包括第二次拆迁)后,产权人能变更为我所有吗?或者能从法律角度变更为我、儿子、儿媳三人共同所有吗?谢谢! 北京市

    产权房 产权人 公房 产权 举报

    提问者:雾雨忧

    发布于2012-01-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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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可爱小小羊 丨Lv 2
    只要他们双方同意 是可以的
    +1 2012-01-10 举报
  • 蓝风窗 丨Lv 0
    可以的。但是有很多细节的问题,和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要提前说好最好写成书面的协议。比如离婚后怎么办
    +1 2012-01-10 举报
  • stockhunter 丨Lv 3
    答:这个的协商,您儿子,儿媳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的。
    +1 2012-01-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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