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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但事后乙返回了,他提出卖房一事是蛮着配偶进行的,自己的行为属于擅自处分

    共有财产,主题资格不合法,主张合同无效;甲认为根据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即使合同被认为无效或撤销,乙仍然应当就其过错承担由此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结论:甲的述由正当,其请求应该给以支持。 这样对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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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czcxn2006

    发布于2012-04-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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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全能使者 丨Lv 4
    1、这是一个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甲的配偶事后同意了甲的买卖,合同有效。乙反悔,属于违约,按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如果甲的配偶不同意甲的买卖,合同无效。这个责任不是违约责任。按照双方的过错承担相应的合同无效所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责任。详询:13913302846
    +1 2012-04-08 举报
  • gentcz 丨Lv 2
    有效合同 可要求赔偿
    +1 2012-04-08 举报
  • 吃西瓜不吃西瓜皮 丨Lv 4
    对的,,合同是生效合同,。所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 2012-04-08 举报
  • binbinhou 丨Lv 1
    签合同时,买卖双方必须签字生效,买方可以本人执行,卖方必须所有产权人签字生效,隐形共有产权人也必须签字,或书面同意,否则合同视为无效。
    +1 2012-04-08 举报
  • applepineapple 丨Lv 3
    合同签了。那么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 2012-04-08 举报
  • sharylly 丨Lv 4
    对的啊,甲方是守约方,合同是有效的
    +1 2012-04-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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