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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是否应当视同销售 确认收入?

    企业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是否应当视同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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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210317884

    发布于2020-05-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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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387749019 丨Lv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 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 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 税基础延续计算:(1) 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 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 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 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 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6) 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属于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1 2020-05-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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