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房二手买卖
本人购买一套二手单位房,但在房产局过户时因为国家政策规定,单位集资房属经济适用房范畴,须在取得房产证五年后才可以上市交易,故不能过户。该房子还在建设中,卖方说先签一个类似承诺书的书面文件,签字画押,如果违约,赔付买方双倍违约金,。现在双方约定,我方先付定金,到二证取得时间满五年后再过户给我,到时我以该套房子贷款后还清房款,过户费用我方承担。请问:1,双方的买卖行为是否合法?2,所签署的合同名字是?合同注意事项?3,双方的风险在哪里?买方过户时支付的费用有哪些?很急!!!!多谢多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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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黑客梦工厂
发布于2012-02-0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