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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话算是无效了吗?

    我与买家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上关于付款是这样定的:定于11年7月10前(今天已经是7月11号)付清全部房款,付清房款当日卖家应当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或者公正。但是今天买家说房款她已经凑齐(未缴纳给我)要求我跟她去公正,我拒绝,我坚持只能去过户,她要起诉我违约,请问我算是违约吗?7月12号该合同就算是无效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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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上海崇明岛钓虾客

    发布于2012-03-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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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碧海星天 丨Lv 3
    违约了就解除合同,但不是合同无效!
    +11 2012-03-19 举报
  • 月在窗外 丨Lv 0
    逾期已经算违约,定金可以不退
    +1 2012-03-19 举报
  • 兵哥家园 丨Lv 4
    他不给你打款属于他违约,打款的你不过户属于您违约。
    +1 2012-03-19 举报
  • 在老地方等你! 丨Lv 1
    您的行为不算违约,合同是有效的。
    +1 2012-03-19 举报
  • jiangshanh 丨Lv 4
    合同上面如果没有约定这一条,就属于客户违约,但是您必须有证据,避免之后客户把责任推到您的头上!合同有效,只能是违约!
    +1 2012-03-19 举报
  • 浣花者 丨Lv 3
    这个明天就是投资炒房 规避税费不想出税钱.其实跟你没太大的作用 只要是给你全款不就可以了
    +1 2012-03-19 举报
  • 安聊海阔 丨Lv 2
    不算,过了7月10日应算客户违约,定金是不退的,也可以不卖给他
    +1 2012-03-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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