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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样交个人所得税合理吗?

    我给人买了一套房子,原业主买十九万,卖给我十八万, 我一次性付款,没想到去拿产权证时才发现,要交个人所得税,说是房子评估是26万,有增值,卖方当然不认帐,明明是亏了一万,房管局却说是增值,要多花好几千,这样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请专家帮帮忙!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个人所得税 业主 产权证 举报

    提问者:扛炸弹的猪

    发布于2012-03-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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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春来2011 丨Lv 3
    房子的个人所得税是按契税的价格定的,而契税征收也是由它的标准的,税局对每个片区的均价都有一个标准,所以尽管你买的时候是他亏本卖的,但是税局为了防止偷税会按当时的市场价来征税。
    +1 2012-03-24 举报
  • 免费港湾 丨Lv 0
    卖房子交个税很正常的,交就可以了
    +1 2012-03-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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