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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买家违约

    2018年年底与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19年2月底房管局完成了过户手续。后买方去银行贷款,因买方征信问题银行拒绝贷款。卖方于2019年4月15日给买方违约通知书,告知已构成违约情况,宽限至4月25日前交齐尾款。但现在买方已经无力补足尾款了。请问如果起诉法院,法院将房屋判回卖方的概率大吗?如果卖方和买方协商解决的话,怎么样才可以保护卖方的利益不受损?望回复,谢谢! 北京市

    购房 房屋管理局 过户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ask8567784719

    发布于2020-04-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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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个回答
  • ask403776409 丨Lv 2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1 2020-05-07 举报
  • ask634088683 丨Lv 1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1 2020-05-06 举报
  • ask6911239864 丨Lv 2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
    +1 2020-05-05 举报
  • ask5289260499 丨Lv 1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
    +1 2020-05-04 举报
  • ask7432979390 丨Lv 2
    无法履行合同,可能会解除
    +1 2020-05-03 举报
  • ask5902060916 丨Lv 2
    协商不好可起诉到法院。
    +1 2020-05-02 举报
  • ask3218970289 丨Lv 0
    先分析买卖合同。协商解决也要委托律师介入处理,这就是保护卖方最好的方法,不要把委托律师的成本排除在经济活动之外。
    +1 2020-05-01 举报
  • ask3765472635 丨Lv 1
    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就可以
    +1 2020-04-30 举报
  • ask8930684302 丨Lv 2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房屋可以保全拍卖,过在对方配合下重新过户给你。
    +1 2020-04-29 举报
  • 天梦机 丨Lv 2
    判回给卖方的可能性较大,保护卖方利益不受损的前提是卖方同意继续履行,买方也有这个履行能力,否则都是空谈
    +1 2020-04-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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