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通过中介订购了一套二手房,合同和面谈时没有提及维修基金的事,过户时才知原房主没有缴纳过维修基金(2003的老房子有没有法律依据?$https://m.fang.com/ask/ask_4287224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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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订购了一套二手房,合同和面谈时没有提及维修基金的事,过户时才知原房主没有缴纳过维修基金(2003的老房子有没有法律依据?
通过中介订购了一套二手房,合同和面谈时没有提及维修基金的事,过户时才知原房主没有缴纳过维修基金(2003的老房子,那时政策原因不需要交,也没有进行过公共维修),现在让我(购买方)缴纳这笔费用,理由是谁享受谁交,我认为这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应该由甲方承担,或者居间方承担,他没有进行告知义务。请问,这笔钱应该谁出,有没有法律依据?其中,合同中有这么一条:甲方配合居间方将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期间办理产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另甲方若有二套住房,其税由甲方承担,土地出让金由甲方承担。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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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030026908
发布于2020-04-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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