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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中介订购了一套二手房,合同和面谈时没有提及维修基金的事,过户时才知原房主没有缴纳过维修基金(2003的老房子有没有法律依据?

    通过中介订购了一套二手房,合同和面谈时没有提及维修基金的事,过户时才知原房主没有缴纳过维修基金(2003的老房子,那时政策原因不需要交,也没有进行过公共维修),现在让我(购买方)缴纳这笔费用,理由是谁享受谁交,我认为这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应该由甲方承担,或者居间方承担,他没有进行告知义务。请问,这笔钱应该谁出,有没有法律依据?其中,合同中有这么一条:甲方配合居间方将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期间办理产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另甲方若有二套住房,其税由甲方承担,土地出让金由甲方承担。 北京市

    房屋维修基金 旧房改造 过户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2030026908

    发布于2020-04-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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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8940783615 丨Lv 1
    你好!公共维修基金是每套房子都会产生的
    +1 2020-04-27 举报
  • ask7639613258 丨Lv 1
    你好。点我头像联系我帮你,评价我金牌律师为你维权。
    +1 2020-04-26 举报
  • ask3480815429 丨Lv 0
    这笔费用一般是谁买房谁出的
    +1 2020-04-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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