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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来自深圳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

    天虹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1年7月1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年。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2005年7月1日将该宗房屋一并转让给大洋公司,大洋公司将其作为职工住宅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李某于2007年1月1日搬入新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此时:李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A.40年B.70年C.35年6个月D.36年选? 北京市

    地产 土地使用权 商品房 房地产 举报

    提问者:就zheyangba

    发布于2012-01-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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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之乎者也11 丨Lv 0
    这块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从天虹房地产开发公司拿到该地当年起算,如果说他们是从2001年拿到的,那应该就是34年
    +1 2012-01-21 举报
  • 秋雨奇迹 丨Lv 4
    使用年限从拿地开始计算,C接近正确年限。
    +1 2012-01-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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