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地产公司违反合同$https://m.fang.com/ask/ask_428354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283549
-
房地产公司违反合同
您好 我是沧州市献县淮镇的居民,我是在淮镇商品楼的开发商买的一栋楼房,在售楼人员介绍是属于商品房 并且有大产权的,并且可以贷款购房。合同也签了 但不知道这个合同是不是合法的。 不过交上首付半年至多了,突然接到售楼处的电话说是不能贷款购房了 并且这个商品楼房的性质也变了 变成 “新民居”了。之所以产权也变了,可是所有的购房者都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售楼处还出来一条通知 说是我们淮镇**决定变为“新民居”的 还有就是不想要房的 按百分之五违约金赔偿 ;如果要是同意接受的要房的就按以前的售楼价格便宜一百块 也不能做贷款。可是想想我们老百姓不能做贷款什么时候才能凑钱买楼房? 这个结果大家很不满意 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还有如果就算是“新民居”是不是国家政策要给补贴的啊?还有是不是售楼的价格要很便宜啊、 请问律师我们大家该怎么办 补充:请各位律师朋友们 理解一下 我们够楼房的人们 不想要房地产公司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第一他的通知上面写着如果要是客户中途无辜退房就赔偿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第二就是大家也想要这处楼房,大家买楼房是干什么的 就是有用才要买的,还有就是公司许诺可以贷款购楼 还有就是大产权 因为有这种承诺才会有这么多人在此买楼房的,可是现如今呢 马上要按揭贷款 剩下一个月交房了 却出了如此的变故,不能贷款大家拿什么交齐剩下的余款?耽误了交房还有不能够买房了 耽误了大家的事情 这些一切的损失仅仅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就能打发了吗?还有我想了解一下**要把这个商品楼变成新民居 那所有的政策怎么实施 北京市
更多
购房
房产纠纷
房地产
产权
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