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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意思?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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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
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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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188732704
发布于2020-04-23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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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056054363
丨Lv 2
预售合同就是就像定金一样,只不过是定金的升级版,每一个买卖的流程都是先签合,再去办贷款或是交税,然后等国家把这个小区的大产权办下来以后再给你们产证的!所以这个流程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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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070412172
丨Lv 2
何谓“预售”,就是卖给你,但是房子还没建成(或是还没办法拿到产权证),你定金付了,就会给你预售合同。首付暂时不用。等到房子建成,或是可以拿到产权证时,如果你按揭付款,产权证就会抵押在银行,直到按揭结束才会把产权证给你。如果是一次性付款,马上就可以有产权证。(也要开发商把产权证办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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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319529192
丨Lv 1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但它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其原因有三: 一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生效后必须交付给买受方,这样才能实现买受方的经济目的。可见,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现实存在的物。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尚不存在或尚在建造中; 二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买受方在接受标的物后,尚有二期以上的价款需要支付;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既可以在取得房屋前一次性支付房屋的全部价款,也可以在取得房屋前分期支付价款。前者是在取得标的物之前的分期付款,而后者是在取得标的物后的分期付款; 三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功能在于出卖方向买受方融资,以满足买受方资金不足的需要。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功能在于买受方向出卖方融资,以满足出卖方资金不足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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