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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于2014年6月购买由武汉市政府出让土地,**集团建设的双竞双限房一套请问合法吗?

    本人于2014年6月购买由武汉市政府出让土地,**集团建设的双竞双限房一套。但该房产为武汉市政府为武汉**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本人是该单位员工,在购买此房之前,单位即与本人签订了补充协议,自购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离职。否则,将此房产以原价转给单位,或者以市场价补差价购买此房产(由于购买的是双限房,因此,购房价远低于市场价)。现在,本人要离职,单位要求按补充协议退回该房产,请问合法吗。另外,本人工作已满10年,之前发给本人的住房补贴在买房前已全部上交 北京市

    保障房 购房 房产 土地 举报

    提问者:ask4642632153

    发布于2020-04-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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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7191641071 丨Lv 2
    你好,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1 2020-04-23 举报
  • ask3644371873 丨Lv 0
    您好,如果您违背了自购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离职的协议约定,单位是可以按照约定要求您按原价退给单位,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署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 2020-04-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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