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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有没有规定房产局不上班就不给我房钱是正常的

    5月23日给的定金,6月30日前全部付清,合同是这样写的7月2日他以房产局不上班就不给我房钱为理由拒绝交房钱,至使合同过期在法律上我有责任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定金 房产 交房 举报

    提问者:漂流的树叶

    发布于2012-03-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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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新月驿站 丨Lv 3
    肯定是他违约离,给你钱和房产局上不上班没有关系,可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
    +1 2012-03-06 举报
  • QQstar 丨Lv 0
    那为何不在6月30号之前呢?只要过了6月30号,就看是谁的责任了。
    +1 2012-03-06 举报
  • bonerges 丨Lv 3
    房管局只管你们的过户,交税,跟尾款有什么关系呢,而且你们当时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如果没有另外注明说因为房管局不上班就延期付款那就没得说了,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是他违约了,你可以按照合同办事,详细的请找帮你们合作的中介方协商吧
    +1 2012-03-06 举报
  • lbtn 丨Lv 4
    签订合同都是按照工作日计算的,这个不构成根本违约,所以合同效力继续存在,如果他拒绝给房钱,那么就构成根本违约,是他违约了。
    +1 2012-03-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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