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2007年与别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一栋房子,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付清了购房款,还约定了过户问题。$https://m.fang.com/ask/ask_426860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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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7年与别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一栋房子,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付清了购房款,还约定了过户问题。
可由于近几年经济不景气,一直未与对方过户。2010 年我找对方过户,可对方见现在的房价上涨,不肯过户,要我补偿10万元给他,否则不协助过户,请问我该怎么办?必须答应他的条件吗?他的要求合法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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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情感月光
发布于2012-02-01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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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yingchong
丨Lv 2
按合同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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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铁太挤了
丨Lv 4
只要你们签订了购房合同,你按照合同期限付款了,就不算你违约。你们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约定过户期限吗?如果没有,他不算违约。不过钱你是不用再补偿给他了,因为你履行合同,没有过错。如果他不给你过户,你可以告他,请他履行合同。如果他违约,你可以起诉他,要求他赔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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