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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遗产如何处理为妥

    我们兄弟姐妹共八人(其中有继母来后有四个弟妹),父亲在1999年去世,继母带小儿子生活。这几年继母有病在身,神志不清,有时连家人都不认识。前年小弟弟在没有和我们商议的情况下,带着神志不清的继母到公证处办理了房产公证。他对公证处谎称他只有兄弟姐妹四人,将父亲的房产统统变更到他的名下。我上面有个姐姐,男孩我是老大,现继母已逝,方知房产变更之事。关于房产问题如何解决,使兄弟姐妹八人都满意?如果从法律方面讲如何解决为妥?公证处以他的伪证为据为他出具的房产公证书算不算合法?请给予解答为感。 北京市

    房产公证 房屋 房产继承 公证 举报

    提问者:lanxing981

    发布于2010-03-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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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lry6032 丨Lv 6
    开证明信去房管局
    +1 2017-01-28 举报
  • 光头大哥2010 丨Lv 0
    首先要去公证处请求公证处撤销公证,提供的证明是被继承人即你爸爸有九个继承人,包括你的继母和你兄弟姐妹,假如你继母嫁过来前房子已有,该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嫁过来后才取得房产的话,房子只要一半是属于遗产,这一半遗产有九个人继承平分,即使你继母去做公证,公证处不撤销,你继母也无权处置另一半房产,只能处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一半。假如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你继母只能处置九分之一,不过这个公证本来就是错误,所以应该撤销,撤销后这房子无论是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共同财产还是只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们八个人都有均等的继承权,除非有遗嘱。
    +1 2010-03-15 举报
  • xzxxokok 丨Lv 0
    平分吧
    +1 2010-03-15 举报
  • 阿邦sxl 丨Lv 4
    你们可以去公证处说明情况(带上你户口所在地的有关证明),公证处会撤消前公主的。
    +1 2010-03-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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