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前
  • 我想咨询一下买房子签订的合同是不是受保护的?

    我家在成都郫县买一套相当于安置房那种类型的房子,当时签合同时,合同上注明了,先付总房款一半,另一半房款到时候开发商把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办下来,再接清剩余房款,交房子已晚交到我们手里半年多,最近家里有点钱,把房子装修了,结果开发商就来我家说,我们压的尾款太多,叫我们再交几万,如果不交就断水断电或者他把我们先付的房款退给我们,请问这合理吗? 北京市

    购房 土地证 安置房 装修 举报

    提问者:chauwengsang

    发布于2011-03-3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开心的瞌睡虫 丨Lv 4
    肯定不合理,
    +1 2011-04-01 举报
  • 只住别墅 丨Lv 2
    当然,不然签这些合同没有法律效益,干嘛还签呢
    +1 2011-04-01 举报
  • 装修顾问
    广告
    方案改到你满意,5万块钱装出10万的效果,省心省事!

  • zyh7601369 丨Lv 4
    你好,这个问题分两步来说,第一,他房子交给你了,你要把尾款给他们,第二,他们迟交了半年,你可以要求他们付一部分的违约金,具体占房款的比例,跟他们商量,如果商量不出结果,你可以多联系一批人委托律师办理,拿个总房款的10%是肯定有的。
    +1 2011-04-01 举报
  • 网虫冲浪 丨Lv 0
    开发商无理,到法庭起诉他们,你一定会胜!
    +1 2011-04-01 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