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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拆迁和安置房产权和使用权的问题。

    情况背景: 江苏 无锡 崇安区 被拆迁老房子两套 201和202 (两份产权证,名字都是我父亲) 拆迁安置房两套 302和902 (一份有产权。一份只有使用权) 我家的老房子去年政府拆迁,当时拆迁办承诺补偿两套房子(需要支付超出面积房款)。但后来因为老房子两张产权证的名字是一个人,房管局只批了一套。第二套只有使用权。 现在拿到两套拆迁安置房,每套购买超出面积花了10多万,已经入住。 问题如下:1。这两套房子有什么区别?(在办证,处置,继承等方面)2。第二套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有什么风险,比如收回,和继承!能否交易?3。希望找到这方面最新的规定(可以给个网址或贴图)。 问题较多,希望专业人士具体回答,谢谢!!!~ 追加到300分! 谢谢!~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拆迁办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zhenghe2

    发布于2009-12-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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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邹修飞 经纪人
    安置房产权和使用权的问题
    +1 2014-09-20 举报
  • ywrefbh 丨Lv 4
    很简单啊 没产权证的房子你去贷款都不能带 就像是别人借给你的房子一样 所有权不是你的 你没有权力处理房屋 再你父亲活着的时候你们只能住不能处理房子,你父母去世了你们能不能再住下去那还是个问题呢。
    +11 2009-12-17 举报
  • sxlaxey 丨Lv 0
    有产权证的假如你要继承的话,在你父亲生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父亲一半50%的产权(你母亲也有50%因为虽然没有你母亲的名字但一定要算夫妻共同财产)。由你的兄弟姐妹和你的母亲平分。第二套房子的产权要根据你的拆迁协议上的条款来办理房产证房管局没有权利不办理,因为在拆迁的时候你们所签立的协议是经过拆迁办认可的而协议上也盖拉拆迁办的公章,而拆迁办隶属于房管部门。只要是你说的情况假如他们不办理可以去法院起诉。除非是口头承诺没有些进拆迁协议里面。
    +1 2009-12-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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