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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拆迁跟安置房产权跟使用权问题。

    条件背景: 江苏 无锡 崇安区 被拆迁老房屋两套 201跟202 (两份产权证,名字都是父亲) 拆迁安置房两套 302跟902 (一份有产权。一份只有使用权) 家老房屋去年**拆迁,当时拆迁办承诺补偿两套房屋(需要支付超出面积房款)。但后来因为老房屋两张产权证名字是一个人,房管局只批了一套。第二套只有使用权。 现在拿到两套拆迁安置房,每套购买超出面积花了10多万,已经入住。 问题如下:1。这两套房屋有什么分别?(在**,处置,继承等方面)2。第二套只有使用权房屋有什么风险,比如收回,跟继承!能不能交易?3。希翼找到这方面最新规定(允许给个网址或贴图)。 问题较多,希翼相关人士具体回答,谢谢!!!~ 追加到300分! 谢谢!~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拆迁办 房屋 举报

    提问者:热血传奇魔剑

    发布于2012-03-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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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D调de金滨 丨Lv 2
    很简单啊 没产权证的房子您去贷款都不能带 就像是别人借给您的房子一样 所有权不是您的 您没有权力处理房屋 再您父亲活着的时候您们只能住不能处理房子,您父母去世了您们能不能再住下去那还是个问题呢。看您办的产证上面是否有不能交易的,动迁性质我看过些产证盖章了五年内不能买卖的,交完契税,产证上面就可以增加名字了。使用权的是不能卖的!
    +1 2012-03-04 举报
  • sesameabc 丨Lv 0
    1、有使用权的房子是可以被收回的2、第二套没有产权是不能交易的 不过要是收回的话应该会得到相应的补偿的
    +1 2012-03-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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