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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买卖合同
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买卖合同上写的成交价是4万,不是写的已付多少欠多少,就直接写的4万,实际上我们付给卖家一万,我们约定是2万成交,我先给了一万让他给我打了张收条,我给他打了张一万的欠条。这种合同写的4万,那他以后可以凭这个合同要求我还他3万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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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仰慕孔子
发布于2009-09-19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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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出口
丨Lv 3
这个是资金托管前做差价贷款的是吧?这个的话在中介的操作下是没有问题的,这个情况很普遍。因为在资金托管前你们都要先签订一份协议,上面要写好差额什么的一系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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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畅行
丨Lv 4
楼主你应该让对方再补张2万的收条给你,不过你们的交易过程如果真的出现问题,因为你们涉及阴阳合同,所以在法律上是没有保护的,小心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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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ing
丨Lv 3
写份协议,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要不以后会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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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shy
丨Lv 0
当然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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