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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房地产业就是卖方市场?

    为什么购房合同都是有利于开发商的利益~ ~如果购房者违约就要缴纳违约金 而开发商迟迟不交楼就不用交违约金。另外物业公司也是开发商选择而非业主选择的~ 北京市

    地产 购房 物业 违约金 举报

    提问者:夜玫瑰cathy

    发布于2010-06-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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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不准叫我丫丫 丨Lv 2
    中国的房地产本来就是卖方市场,这样的情况太多了,国家要严控房价,只要按照合同,严惩违约开发商就以做到,其他的政策法律对开发商不起多大做用,
    +1 2010-06-07 举报
  • zxiong9012 丨Lv 0
    目前杭州有个地方就是住户自己弄的物业。原因是法律意识问题。很高兴你有这样的疑问。这也是一种公民的法律意识进步是该这样的。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我们一直都以一种若者的身份。所以开发商就很强势。
    +1 2010-06-07 举报
  • zyh7601369 丨Lv 4
    如果严格按合同要求办事的话,开发商当然是要负责的。而你说的情况,开发商迟迟不交楼而没有受到违约处罚,说一下我个人的意见吧,一个是买房的大众没有依据合同行使自己的权力,都在等待观望;还有就是买房都是想住的好一点,舒服一点,也不想因为房子的事闹出不愉快的事情;第三个原因,买房的有很多人,没有齐心协力的联合起来,因为个人的力量很单薄,讨伐开发商的想法可能无法付诸实践,无法应付开发商的各种策略,所以综合起来这些因素,让开发商的气焰越来越嚣张,大众的权益也就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了。
    +1 2010-06-07 举报
  • zyang63 丨Lv 0
    开发商做的合同当然首先会考虑如何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是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对一些不平等条款进行更改呀!物业公司在小区入住达到一定的比例后,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委员会自行选择物业。
    +1 2010-06-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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