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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与我们业主只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上没有签订任何物业费收取内容,物业公司也没有与我们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价局备案是2010年6月份收取一级物业费,小区卫生差,绿化少,房屋裂缝不管,无相关配套设

    开发商与我们业主只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上没有签订任何物业费收取内容,物业公司也没有与我们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价局备案是2010年6月份收取一级物业费,小区卫生差,绿化少,房屋裂缝不管,无相关配套设施,且从06年起至今未收物业费,现起诉我们从06-09年物业费一级标准,请问,06年、07年已过诉讼期吗?,我可以拒交小区06年-09年物业费一级物业0.96元标准吗? 北京市

    物业费 购房 房屋备案 物业 举报

    提问者:奥利翁

    发布于2010-12-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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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zoubufeng 丨Lv 1
    说实话,物业公司不太可能犯这么明显的错误,不和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是不是签订了,而另一份你没有拿到,或者是没有给你!物业费的开始收缴日期是以交房日期为准,物业公司起诉你们拖欠的物业费只要是这个时期就没有问题,正常情况下,业主拖欠物业费时肯定败诉的!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滞纳金!业主要想获得满意的结果,除非你可以举证证明物业哪些地方没有做好,比如巡逻不到位,公共设施损坏无人修理,垃圾无人清洁,小区发生偷盗,明显的安全隐患没有去整改!所以关键是证据
    +1 2010-12-30 举报
  • znna 丨Lv 4
    如果物业服务错,达不到业主预期的标准。业主委员会有权罢免物业公司,从新选聘。但不管接受不接受。06-09年物业公司确实为您和其它业主提供服务了。所以只要经过法律渠道您以及其它业主是要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至于收费标准。如果真的像楼主所说没有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话(可以性不大),收费标准双方协调解决。如果协商无果,法院会折中判审!
    +1 2010-12-30 举报
  • zhuizhuzhe 丨Lv 2
    所谓的没有证据就没有道理。可以拒交,到时候他们也不能拿你怎样的
    +10 2010-12-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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