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虾,帮忙分析下,开发商这种行为是不是欺骗????
2009年9月29日我购买的商品房,当时客厅阳台是封闭的,厨房阳台是非封闭的,售楼的说,封闭阳台算整面积,非封闭阳台算半面积,以后要是全部都封闭就都算全面积,合同都是一样的。但签定的合同上面却被写成2个阳台都封闭,11月底去拿合同时,却发现厨房阳台被封闭了,12月中旬,听到有些业主通知去签补充协议,我还打电话到开发商那里问为什么没给我打电话,他的回答是你的合同是两个阳台都封闭,所以不用来签补充协议。直到2010年12月31日,收房的日子,才知道我的合同和其他业主的合同不一样,他们的阳台是一个封闭一个不封闭,不封闭的算半面积。现在收房,开发商通知说该栋该房型要补0.98,我的正楼上补0.98面积的钱后还要退给他们厨房阳台半面积的钱,也就是只补45元,而我却要补4500元,本人让开发商提供阳台封闭的变更说明,他们说没有,本以为我的阳台算整面积,我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会比我楼上阳台算半面积的邻居大些,结果开发商的回答是面积是一样的,很不明白,同栋楼同个房型,却不同的合同。而我当初购房的时候厨房阳台是非封闭的,他们封闭厨房阳台是在我签定合同后才封闭的。他们这种行为是不是欺骗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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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dajing
发布于2011-01-0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