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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二手房买方付款方式,急~

    最近在海口看中一个二手房,现在的情况是房款23万卖方净拿,其他税费是买方负担,卖方要求办理过户前支付全款,我们之间有房产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的说法是让我这边做一个公证(这个公证我也不太懂),然后把房款交给卖方,房子的产权证等原件交给房产中介或者直接交给我,三天可以办好过户手续,请问这种方式有风险吗?还有什么好的方法能规避我这边买方的风险?听说有什么银行有资金监管这项业务,这个可靠吗?因为毕竟第一次买二手房,没拿到写我名字的房产证就付款让我很担心,大家帮帮小弟,谢谢了。回答满意有追加~ 北京市

    购房 二手房 产权证 房产 举报

    提问者:wuchqing449

    发布于2009-04-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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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恒大前锋 丨Lv 4
    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1 2009-04-15 举报
  • 帅得惊动了天 丨Lv 4
    这是合同关系中的诚信问题了,双方的顾虑都是可以理解的,二手房交易的最大问题就是交易的安全问题。建议有以下两个办法以供选择: 一、寻找一家经纪公司或专门做担保的公司,双方与其签定购房担保合同,由买房者将不动产或其他高价值财产抵押给担保公司,一旦产权证办理下来买房者不能按时付款,可由担保公司向卖房者付款,担保公司可将抵押物变卖。如买房者想收回抵押物,需交纳高于抵押价格的费用。担保费买卖双方可协商负担。有的经纪公司为赚取利润,甚至可以代买房者交纳余款,然后办理过户。但与抵押一样,都需对买房者的资料进行详细考察并有一定抵押措施。后者费用更高。 二、买房者可将余款交由当地政府开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保管(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就有此类业务),待付款期到后由交易中心向卖房者付款。买房者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但与找经纪公司相比,手续比较烦琐。 呵呵,很多人都觉得经纪公司只知道赚钱,一手托两家什么都不管。其实既然他们能够生存,就有生存的道理。通过第一个方法大家就可以看出,在二后房交易中,是很需要经纪公司的,毕竟与他们的合同关系要比自然人之间牢靠许多。尤其是办理银行贷款的话,就更离不开他们了。 祝你交易成功! 答案补充 只要是银行就有那业务!
    +1 2009-04-15 举报
  • 苏格司芮 丨Lv 1
    我觉得你和卖主之间应互相信用,既然是中介参与,就由中介签订担保书也可以,办公正我觉得没用,他可以马上挂失。
    +1 2009-04-15 举报
  • cunzhe6 丨Lv 3
    买卖二手房双方当事人都应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卖方房屋共有人都得到场同意签字、按手印。并当场拍照。你就这样把钱交给卖方我看不太安全。
    +1 2009-04-15 举报
  • 刘源卿 丨Lv 0
    这个最好去银行和房产局问得更清楚一些!最好也去一下国土局。我不能很精确的回答你!各地是有点不同的,不好意思 答案补充 每个银行都有.只能说是风险到来时,让你的损失减到最小!不能说完全避掉风险
    +1 2009-04-14 举报
  • 月跳跳 丨Lv 4
    做公证是对的,但要先到房产做买卖申请,受理后再公证,公证后就没关系了.因为房产如果受理了你们的申请就证明房屋本身没有产权纠纷和查封,抵押等一些其他的问题,而且受理时会让你们双方签字,按手印,等同卖方已经同意将房屋卖给你了,然后再做个公证,你就可以拿这些手续自己往下做了,他在反悔也没用了. 答案补充 实际上你在房产受理后付款就没关系了,因为房产受理完你就可以交契税了,都可以自己跑手续了,卖方再想不卖已经不行了.要你做个公证就是公证书上会说明房款已付,房屋共有人无异议,到哪里打官司都不怕了.所以公证后付款根本没问题,用不着到银行去办理委托.中介他们是很懂的,所以说他们要你做公证时付款是对的,没有必要做太多的担心.办理完申请受理再把契税的完税证交给房产,剩下你就等着领证了,一半都是10个工作日发证.这回懂了吗?根本就不用那么紧张,也许卖房的比你还紧张呢,呵呵.
    +10 2009-04-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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