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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房交房子前已经付清了房款,这样做妥不妥?

    新房交房子前已经付清了房款,购房合同是这样定的,这样的合同合不合法?这样做妥不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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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windows0596

    发布于2008-04-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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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紫蝴蝶的梦想 丨Lv 1
    妥不妥?其实你应该先了解开发商的信誉度`再选择以这种方式付款`而且你买房的时候选择这种付款方式肯定也是为了得到更大的优惠`所以你现在都已经付清了`就不用问大家这样妥不妥了``
    +11 2008-04-28 举报
  • 静约 丨Lv 0
    这样不好,交房钱付清订金就行了。如果买的是一手房的话,这样的合同是合法的。如果是二手房的话,只需付订金就行,等到产权证过户到你的名字后付剩下的房款即可!!!
    +1 2008-04-28 举报
  • 出水^_^芙蓉 丨Lv 0
    开发商那里的购房合同都是经过建设局审核过的,一般就是格式化合同,是完全合法的。但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可以协商修改的。但这并不影响收房,房子不符是可以依据合同退房的。
    +1 2008-04-28 举报
  • ifso 丨Lv 0
    这样是可以的,因为这样的话`买房子的时候还可以有优惠的,比分期付款和按揭的优惠都要大如果经济允许,这样是最好的
    +1 2008-04-28 举报
  • 冰原香子 丨Lv 4
    这样不好,交房钱付清订金就行了
    +1 2008-04-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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