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 双方责任如何判定
我是一家房产中介销售员,上个星期五,我们这里一个客户看中一套房子,房东本人在外地,下个星期一回来准备办手续,客户交了5000元“定金”,收据上写道,“购xx楼xxxx号购房定金,如果双方有一方违约,赔偿对方5000元”房东那边没有任何画押,签字之类的牵制性,但是是当着她姨子的面收的定金,本想牵制她的证件,她不肯,只有拿了她的钥匙,今天,此房东说自己家人不同意卖这套房屋,该房东说要交2000元违约金,不交5000元。但是客户不同意,非要5000元。否则就起诉。请问这里的责任是在哪方 请高手言明。。。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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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1-03-0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