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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angzao9
丨Lv 0
像楼主提及到的这种情况,对你本人相当的不利,因为你们在当初购买的时候仅仅只是口头协议,而没有一点的书面材料,法院是讲究证据的地方,你没有实打实的书面材料,光凭你几句话,我相信法官绝对不会判你胜诉。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我觉得你们当时购买的时候没有书面协议,那么至少有个收条吧,收条上面只要写明了该款项是用于购买哪哪哪的房子而支付的,那么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判决房屋所有权属于你的,这种几率比较小,因为按照国家物权法来讲所有权仍然属于你的亲戚,你只有要求法院判决退还你的购房款项,以及该房款的利息(这种案例之前就有发生,就和购买尚未办理产权的拆迁安置房的性质一模一样,结果就是我所给你说的这种情况)。 另外你还可以用一种方法来处理:你先好好的和亲戚商量,看他能不能尽可能多的返还你们一点钱,毕竟他也赚了那么多,也许碍于亲戚关系的情面,他会多分点给你,如果你们当初购房的时候,连收条都没打一个的话,那么他实在不肯,你就让他把你的购房款还给你就是了,要知道如果他硬说你没给钱给他(在金钱面前,很多东西都是脆弱的),一分钱不退还给你,你也把他没办法,这个就要看你们之间的关系情况了。所以,楼主你还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怎么处理这个事情,预祝你早日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