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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还可不可以改变合同条款

    本人近期购买二手房,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交完首付款(总价的30%)后,房**然通过中介提出要我承担交易的个人所得税。(总价的1%)合同中虽然未规定谁承担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法律应当由卖方承担。请问他的这种要求是不正当的吗?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合同,我应当怎么维权?现在合同在中介方手里,我手中只有首付款的收据及与中介签订的委托合同。合同中注明8月20日前如果由于卖方原因房产移交没有完成,卖方应当每天赔偿买方合同总价0.01%的损失。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个人所得税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神保彰

    发布于2012-02-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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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雪域驿站 丨Lv 3
    你被中介忽悠了
    +1 2012-02-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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