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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谁知道给房子加个共有人的名字要多少钱?

    我家房子在我们结婚钱由我先生付的首付,当然业主也就是他.现在还房贷是我们两个人出,而且我出的更多,但是不是用我的名义,因为他是业主,这能用他的名义还.这样就无法证明我是房子的共有人. 当然, 最好的办法是加个名字,不过听说要好多钱, 有谁知道108大的房子的多少钱吗? 北京市

    业主 共有房产 房子 首付 举报

    提问者:水盟之家

    发布于2011-12-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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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之乎者也11 丨Lv 0
    既然结婚了,相爱了,其他就不重要了..好好经营好爱情就可以了到海宁门户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1 2011-12-20 举报
  • 欧阳怡华 丨Lv 4
    那如果是妹妹的房子加个共有人我,那要不要钱呢?我假期买了老公妹妹的一半房产用于老公公的居住.孝顺啊!感动一下!这钱要是存在银行利息有多少啊!!不过要是放在股市可能快变没了!呵呵就是房产证上没名字,想起来有点不大放心!到海宁门户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1-12-21 举报
  • 飞飞凤11 丨Lv 2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答复 :对采取住房抵押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房屋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在离婚诉讼时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按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原则处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对于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却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各半进行分割到海宁门户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1-12-21 举报
  • 为爱痴心 丨Lv 4
    婚前买的房子没有约定的话算是个人婚前财产的到海宁门户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1-12-21 举报
  • 飞飞凤11 丨Lv 2
    房产证上共有人栏里加个姓名,不用钱的,我已经去办过了到海宁门户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1-12-21 举报
  • 郭之杰 丨Lv 2
    这个不是共同财产的,仅仅是共同还款人没有产权的,万一离婚了,一分钱也拿不到。到海宁门户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1-12-20 举报
  • 魁中魁 丨Lv 1
    请问一下律师:像我这样买了妹妹的一半房产的,需要做点什么?重做房产证,还是公正一下就可以!到海宁门户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 2011-12-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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