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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俩人离婚了.婚后“男方出资”贷款买的房。因为是男方名。男方是否还有义务还贷?

    离婚后男方把仅有的房产给了女方。{有一儿子归女方}欠账归男方。因为是房产现在仍在男方名下?还需要继续还贷吗?{已经帮还了两年多了。一月2000多。因现在生意不行承受不起了。}如不还贷对银行会有什么影响?当初他们是协议离得婚。不想继续还贷该怎么做? 北京市

    还款 贷款 房产 举报

    提问者:jcd1234

    发布于2010-07-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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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不爱榴莲 丨Lv 0
    这样,产权还是你的,房子可以卖。但你说法院把房子判给了女方,但还没有过户是吧。如果在女方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你的房子是卖不了的。现在你只能和女方协商好,要嘛把房子卖掉,钱给她嘛!要嘛让她自己供楼嘛~!如果协商不好的话,你又承担不起或不想承担,就只有再上法院了。。
    +1 2010-07-29 举报
  • 谢绝谈判 丨Lv 0
    男方是贷款人,虽说两人离婚协议房产归女方所有,但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因此男方还有继续履行还款的义务。如果不还款,银行会申请法院拍卖你的房产,执行优先受偿权。
    +1 2010-07-29 举报
  • 爱去健身 丨Lv 2
    产权人如果是你的名字当然还要继续还款,因为产权人还是你,如果是女方的换你可以不用偿还贷款,如果不还银行贷款的话,银行会起诉你,然后把你的房子查封,然后在拍卖还清贷款。不想还贷的最简单的就是吧房子卖掉,把贷款还上
    +1 2010-07-29 举报
  • 李坤爱的小屋 丨Lv 4
    不想还贷就不还,银行如果起诉,法院会依法拍卖原来的房产,不会找到男方的麻烦。
    +1 2010-07-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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