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收房验房
  • 延期交房,滞纳金的问题。

    1.《利息》:购房子合同是2008年10月31日交房;我是2009年7月4日接到的通知,让我领钥匙交房款。我7月6日去的缴款,告诉我从5月1日算利息。我认为从5月1日到7月4日的利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算的,我有权不付。可他们不同意。2.《滞纳金》:购房子合同是2008年10月31日交房;我是2009年7月4日接到的通知,我7月6日去的缴款,物业应该付我0.3/00的滞纳金。可他们就是不给3.《维修》我的房子漏雨,修了很多次,但一直没有解决根本问题,直到现在还漏。我让他们给我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物业坚决不赔。 北京市

    物业 贷款 房子 滞纳金 举报

    提问者:齐殿天下

    发布于2012-03-1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hyptfj 丨Lv 0
    这种行为属于开发商延期交房,属于开发商违约,应该佩服相应的违约金给你。
    +1 2012-03-22 举报
  • idy430a 丨Lv 4
    去房管局举报,向开发商反映,是在不行只能多找几家对物业不满意的业主上告了,可以要求换物业公司。
    +1 2012-03-22 举报
  • 雪域驿站 丨Lv 3
    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应该付给你违约金的,怎么反而管理业主要钱呢。
    +1 2012-03-22 举报
  • 依恋有梦 丨Lv 0
    你现在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们了。为自己维权
    +1 2012-03-2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